册 说 明 |
一、第八册《给排水、燃气工程》(以下简称本定额)适用于新建、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、排水、燃气 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,小型容器制作安装。 二、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、规范有: 1.《室外给水设计规范》GB50013-2005; 2.《建筑给水排水应用设计规范》CB50015-2003; 3.《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50242-2002; 4.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》GB50028-2006; 5.《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CJJ33-2005; 6.《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》(2001年); 7.《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》GYD-208-2000; 8.《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》(1988年)。 三、以下内容执行其他相应定额: 1.工业管道、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、锅炉房的管道应使用第六册《工业管道工程》相应项目; 2.刷油、防腐蚀、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《刷油、防腐蚀、绝热工程》相应项目。 四、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: 1.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5%计算,其中人工工资占25%,材料费占75%。 2.高层建筑增加费(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)按下表计算:
注:高层建筑增加费全部为人工费。 3.超高增加费:定额中工作物操作高度均以3.6m为界限,如超过3.6m时,其超过部分(指由3.6m至操作物高度)的定额人工费乘以下列系数。
4.地下空降效费按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。其中,给排水工程按0.2元/m2计,消防带喷淋系统按0.6元/m2计。 5.设置于管道间、管廊内的管道、阀门、法兰、支架安装,其定额人工乘以1.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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